第一章 招标公告
蕲春县北部片区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砂石料供应、钢材供应1标段:蕲春县北部片区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砂石料供应商(HBQC-202511GL-022001001)招标公告
招标编号:HBQC-202511GL-022001001
建设规模:1标段:蕲春县北部片区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砂石料供应商,2206万元;2标段:蕲春县北部片区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钢材供应商,2100万元。
其他:/
标段划分:本次招标共划分 2 个标段,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以上 2个标段的投标,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,投标人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获取1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,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。
交货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。
计划交货期:365日历天。
3.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(具体数量)个标段投标。
3.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。
3.5本项目属性: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
3.6其他要求: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,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,其投标将被否决。
4.2 完成注册登记后,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24:00时止(北京时间、下同),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(CA)、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(CA)登录“电子交易平台”,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。联合体投标的,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(具体操作参见“电子交易平台”—办事指南—招标(资审)文件下载指南)。未按规定从“电子交易平台”下载招标文件的,招标人 (“电子交易平台”)拒收其投标文件。
5.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,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(CA)、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(CA)登录“电子交易平台”,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。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,“电子交易平台”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,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。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,招标人(“电子交易平台”)将拒收。
招标人:
蕲春县交通运输局
招标代理机构:
湖北宏世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
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
地址:
蕲春县漕河四路上王楼三小区一号
邮编:
435300
邮编:
435300
联系人:
徐海峰
联系人:
田满
电话:
13627185899
电话:
15327707288
传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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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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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户银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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